关于举办武汉大学第二届教职工创新创业大赛的
通 知
各二级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全总及省总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统一部署,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挖掘我校教职工创新创业潜能,助力打赢打好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和经济保卫战,根据学校工会工作安排,定于今年6月启动武汉大学第二届教职工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发挥双创作用 助力经济发展”
二、大赛赛制
大赛分创新组和创业组两大项,有项目征集、初选、大赛等重要阶段。初选由专业机构按照项目属性和可持续发展性,选拔一定数量项目进行个性化培训,培训合格项目参加大赛路演。
其中,赛事启动、征集均以线上形式开展,培训和大赛视疫情情况在线下或线上举办。具体活动安排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参赛资质
(一)参赛对象
我校具备创新创业潜质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学校科研人员、师生共创项目的企业创始人或团队核心人员。
(二)参赛范围
1.大赛广泛征集体现我校教职工特色和区域特点、产业特征,能带动区域经济建设和批量就业的,具有扶贫作用的,具有一定科技含量且易转化的、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原创、初创、自创、内创业项目报名参赛。
2.参赛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制造业、现代农业、社会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电子信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生物医疗、健康养老、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等领域,鼓励支撑疫情防控的医疗器械、装备生产、药物疫苗、防护装备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类项目和复工复产相关解决方案项目参赛。
(三)组别说明
大赛共分为创新组、创业组两大组别。
1. 创新组
(1)优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和服务模式。
(2)项目具有一定的产业开发价值或商业价值。商业计划应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治导向,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2.创业组
(1)项目实施地在湖北,注册成立时间 5 年以内的独立法人企业(2015年5月1日以后在湖北省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
(2)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一定的产业开发价值或商业价值。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治导向,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3.同一个项目只能报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4.省级及以上级别大赛获奖项目(包括湖北省“工友杯”职工创业创新大赛“双十佳”项目)不得报名参赛。
四、奖励办法
(一)赛事奖项
创新、创业组分别设金奖2个,银奖3个,铜奖5个,并给予一定奖励。
(二)支持政策
1. 对进入大赛的项目采取“项目路演+投资人问诊”形式,给创业教师团队提供风险投资、合伙人招聘、商业模式诊断、营销渠道对接等一站式精准服务。
2. 推荐创新组、创业组的金奖项目参加湖北省“工友杯”职工创业创新大赛,将有机会获得“湖北五一劳动奖状”或“湖北五一劳动奖章”或“湖北省工人先锋号”。同时将获得上级工会组织的资源对接、培训辅导、投融资对接、入驻职工众创空间等各项帮扶对接活动。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还可优先申请“湖北省工会会员小额担保贷款”。
五、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工作,积极推荐优质项目。与本单位科技系统密切配合,全面掌握本单位教职工创新创业项目,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参与。营造浓厚的“双创”氛围,进一步增强我校教职工创业信息和创业热情。
(二)各二级工会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大力宣传大赛举办期间的各项活动、比赛中的优秀“双创”项目和“双创”典型,突出宣传支撑疫情防控或复工复产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展示教职工创新创业风采,交流教职工创新创业经验。
(三)各二级工会推荐项目不限个数,鼓励优秀青年教师科研项目和师生共创项目参与。项目申报人届时请登录武汉大学工会网站http://gh.whu.edu.cn/,点击武汉大学教职工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系统上线和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陈玺,联系方式:68762612。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工会
2020年6月22日
附件:
《武汉大学第二届教职工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创新组/创业组)
《武汉大学第二届教职工创新创业大赛评分表》(创新组/创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