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赛

关于大赛

参赛条件

       (一)参赛对象

我校具备创新创业潜质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学校科研人员、师生共创项目的企业创始人或团队核心人员。参赛对象须符合《关于印发武汉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大人字〔202019号)有关规定。

(二)参赛范围

1. 大赛广泛征集体现我校教职工特色和区域特点、产业特征,能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批量就业的,具有一定科技含量且易转化的、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原创、初创、自创、内创业项目报名参赛。

2. 参赛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光芯屏端网)、汽车制造、现代化工及能源、生物医药大健康、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北斗、先进材料、节能环保、现代纺织、绿色建材、低碳冶金、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和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等领域,尤其鼓励支撑批量就业、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相关解决方案的项目参赛。历届湖北省“工友杯”职工创业创新大赛“双十佳”项目不得重复报名参赛。

(三)组别说明

大赛共分为创新组、创业组两大组别。

1. 创新组

1)行业中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或替代传统产品、技术和服务,具有创新性和高成长潜质。

2)项目具有一定的产业开发价值或商业价值。商业计划应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治导向,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团队成员或所在机构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2. 创业组

1)在湖北省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型企业。

2)企业注册时间1年以上(含1年)。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治导向,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团队成员或所在机构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3. 同一个项目只能报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4.参赛项目选手有违规情况的,经核实认定后,视情节轻重取消参赛或获奖资格。